2)第二十七章 康州民主党内战_胜诉才是正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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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各种大佬和实权人物来助选。

  两厢相加,只要是能力出众,很容易从大量竞选助理人员中脱颖而出,被各色巨头看中,拉到自己麾下花资源栽培,成为政客后备军,从而正式开始介入政治

  就算今后不打算从政,有了这层人脉后当律师也方便不少,与其在法庭上和对手辩个你死我活,拿个政府项目成为政府的司法合作伙伴,用纳税人的钱给自己撑台面,这不香吗?

  还有个原因他没敢向任何人提:上辈子有篇课文叫做《竞选州长》,让他大开眼界,穿越过来后,虽然错过了那段竞选的“黄金时代”,但既传之则安之,好歹也要领略一下米利坚的传统艺能吧。

  那个爱德华之前在纽约城大学念书时倒也干过类似差事。

  只是那时候是个混混学生,对方自然也不会让他负责大项目,当个喽啰兵打打杂跑跑腿而已,资本主义社会更讲求量材施用。

  反正是党派的一块砖,哪里需要往哪里搬。

  通常做的事情是,比如,白天把“麦克·华莱士才是市长”的牌子钉到行道树上,或者说服车主贴上印有“麦克·华莱士是最好的选择”的车贴,在华莱士演讲的时候帮着看场子维持会场秩序,践行“下手时不见人,下手后没有伤”的作战要求把捣蛋者架出去扔到街上,或者骑着自行车以玩命的速度在两个办公室之间来回传送递送文件。

  到了晚上又是另一番活动,把印着“梅根才是市长”的牌子拆掉,然后一把火烧了,或者给保守的人士打电话“嘿,梅根是个碧池,选她上去,纽约会成为全美国的淫窝”等等。

  但现在作为耶鲁法学生,未来的精英集团成员,自然有更重要的任务等着他去完成-负责两个地区的选举拉票工作。但爱德华觉得对方之所以让自己承担如此重任,只怕也是知道当年他在纽约的“丰富经验”,虽然是个混混儿学生,但在这方面却很有天赋,尤其善于打各种战斗,还都胜的挺漂亮,自己也没因此受什么重伤。

  对一个大学生而言,已经算是不错的成绩了。

  眼下他的雇主乔治·达菲担任纽黑文市的检察长多年,这也是爱德华选择投入其麾下的原因,不管这哥们日后能否正式当选为众议员,至少他在法律界的深厚影响对自己绝对有利。

  参议员是定量的,每州2个名额,全米总共一百人,所以特别金贵。

  众议员就不一样,是根据各州人口数量来安排名额,最少必须保证一人,诸如加州和纽约州这样的人口大州可以分到40个众议院席位,而像特拉华、阿拉斯加这样的小州,也好歹能有一个席位来发出自己的声音。

  按照比例计算康涅狄格州在众议员占了6个席位,全州也分出六个国会选举区,每区一个。

  以纽黑文为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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