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一二六章:我愿和他一辈子相依为命。_清穿十四福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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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昂起脸亲了亲十四的脸。又解开寝衣上的第一粒纽扣,捂住十四的手放在肩膀处,道:“是不是很滑?我今儿新用了一种香脂和皂角,额娘让内务府的人送来的...”我还想让他闻一闻,上面有淡淡的蔷薇花的味道。他确实闻上来了,用嘴。

  自我有孕后,他就甚少碰我,怕动了胎气。再说侧福晋屋里他是不去的,其她屋里的格格又都没了,他年轻气盛的,确实忍得辛苦。但——妻子怀了孩子,丈夫保持忠贞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?不必说那些什么生理需求之类,都是极为狗血且不负责任的借口。

  我可受不了我的男人左拥右抱,装模作样也不成啊。

  从肩膀开始,再到胸,再到腰,再到腿,每一处像是点燃了似的,零星的火光渐渐汇聚成一股冲不出去的热流。得不断的汲取,不断的摩擦,不断的用激情去舞动,直待破流而出,一点点的消失殆尽,心底深处才会慢慢慢慢的静谧、祥和、安然。

  半夜风雪簌簌,十四睡着了,他的呼吸沉稳的扫过我的耳垂,暖暖的,就像他的体温,就像他唇齿的温度,就像他还停留在我的身体里,而我如同一枝攀藤草,因为有他在,才能生根发芽不断的长高长大,才能屹立不倒。

  我愿和他一辈子相依为命。

  康熙直到过完年,依旧圣躬违和。十四一日一日的往宫里跑,有时康熙特地说要见阿醒,十四没法子,只能连着把阿醒带去。阿醒倒欢喜,既可以出门,又可以见康熙。她还是很喜欢她的皇爷爷,血肉之情,简直没法用常识解释。要知道,不说康熙与自己子女的感情有多深,对孙子辈的绝对没有多少照料,一年到头,能单独召见的,少之又少。

  上一回探病,是康熙头一回正眼瞧阿醒,阿醒也是头一回离康熙那么近距离。如此隔了半个世纪的两人,偏生出了感情。

  于是大年三十晚上,康熙以阿醒生辰为名,晋她为郡主。

  初一早上,我进宫给德妃请安,碰见小曼和四福晋,小曼有弘历倚仗,在德妃跟前竟比四福晋还得脸。四福晋性子弱,心里虽有气,面上却绝不表露。好在小曼是知礼之人,不喜惹是生非,处处自觉低四福晋一等,两人往宫里走动,也算和和气气。

  小曼知道阿醒晋了郡主,扶我到僻静处,压低声音道:“你可要仔细些,前头我听说皇上要从孙女里头挑一位格格嫁到蒙古结姻亲呢。”我丝毫不以为意,道:“阿醒才五六岁,成婚还早着呢。”小曼道:“那可说不准的,也有指了婚,过两年再去蒙古的...”

  她一提这个醒,我的心一下子悬到了半空,蒙古...没飞机没火车的年代,走路得走多久啊,一旦嫁过去就等于再也见不着面了。小曼又道:“雍王府李氏的大格格正是嫁娶年纪,李氏急得不得了,日日求四爷呢。前头...”她警觉的看了看周围,方细不可闻道:“前头大格格连门都不出了,一有人请就推说生了病,卧榻不起,应当是四爷的意思。”

  我深觉有理,道了谢,打算回府同十四好好谈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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