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七百九十八章 老瘸子_凌云霸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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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,即便受些责难也无所谓,他若能拼死作战,或有四分赢面尚未可知!”

  “我心里有数了。”

  洪四点头,再没停留,大步离去。

  ……

  下午一点钟的时候,孟狂刀终于抵达浅水湾。

  而今,孟狂刀上位,统驭三合会,整个人的气度也与从前截然不同,穿着一身黑色中山装,是那种立领青年装,比较复古风的黑皮鞋擦的锃亮,就连头发都背到了后脑勺,带着一副墨镜,前呼后拥,老大风范十足!

  这才仅仅一个晚上而已,他的行头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换!

  在洪四的指引下,一行人径自穿过别墅前的花草园子,总算见到了正在修剪花花草草的洪门雪狐。老人穿着一身薄薄的白色唐装,一手拿着修剪枝桠的剪刀,一手负在背后,时不时的还拿起旁边桌子上的茶品上一口,倒是悠闲到了极点,哪里像是一个称霸地下世界的大枭?

  “你来了?”

  雪狐用余光瞟了孟狂刀一眼,不过也仅仅是在那张很显然经过刻意修饰的脸上停留了一秒钟,便将目光投到其脚上。

  只见,孟狂刀的皮鞋上非常干净,干净的简直就是刚刚从鞋盒里拿出来的新鞋!

  在进入别墅之前的地方,可是一片供游人休息娱乐的沙滩!若是走着进来,鞋子上怎么可能不沾泥沙?很显然,这一行人,是直接开车穿过沙滩来的!

  行车穿过一片不该有车辆存在游人的休息区,这种作为……可以说是没素质到了极点!

  瞬间,雪狐便收回了自己的目光,不尴不尬的把孟狂刀晾到了一边,一直到修剪完一枝花苗的时候,才放下剪刀,幽幽叹道:“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?”孟狂刀也倒是好脾气,一直等了足足十几分钟的时间而不恼怒,闻言笑道:“不知,什么地方?”

  “十年前,我被华夏政府打败,沦为丧家之犬,满天下的逃亡,这里,就是当时我避难的场所,在这地方,我整整躲了将近一年的时间,才敢返回大陆北方,可我回去之后,面对的却是一切的残酷!我那位比我小十七岁的妻子跟了我当年的一个亲信,只为了能保住她的荣华富贵,我诞下的儿子也是认贼作父,喊那人父亲!你可知,当时我心里是个什么滋味么?一怒之下,我也不管洪门是不是元气大伤了,让我麾下八虎召集旧部,悍然发动了一场内乱,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才复辟成功,你知道,当我重新坐到那虎皮椅子上的时候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吗?我把我那个亲信千刀万剐了,凌迟三千刃,他惨叫了三天三夜踩死,至于那婆娘,我亲手剜除了她的心,看了看颜色后,一脚跺碎了,还有我那认贼作父的孩子,竟然为那对狗男女哭泣,于是我把他关进了大牢,足足关了一个月,关到他跪下跟我说‘父亲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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